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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实验室管理规定

日期:2018-04-18 点击数: 来源:

植物科学学院实验管理规定(暂行)

一、八楼研究平台管理规定

1、所有需在研究平台工作实验人员需提前申请,说明年度工作时间及实验内容及所需的仪器设备,经批准后方可进入实验平台工作。

2、研究人员进入研究平台后,根据研究方向,编入相应研究组,并指定其实验操作地点。

3、研究人员进入平台工作前,需认真学习相关要求与规定,熟悉各种仪器设备使用的注意事项,掌握实验操作程序及实验室相关的安全规定。

4、在研究平台工作的人员需服从统一管理,对严重违反操作规范及相关规定的,视情节停止其一定时期研究工作。

5、每研究组导师指定一名负责人,对组内人员日常管理负责,每个实验组负责所属区域卫生,公共部分卫生由值日生负责。公用仪器设备用完后必须清理至用前状态。

6、实验中心根据在研究平台工作人数,每年每人收取100元的仪器设备维护费。

 

二、实验室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八楼研究平台、各研究室及本科实验室。

1、 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或燃烧任何物品,严禁私自拉电接线使用其它用电器。

2、使用电炉和高温烘箱等加热设备时必须有人现场看守,严禁在实验室水槽中排放腐蚀及剧毒溶液,倾倒少量废液必须用大量水冲洗。

3、实验室要保持安静、卫生、整洁,严禁在实验室内用餐,严禁随地吐痰,严禁大声喧哗、打闹。

4、未经允许,不得带其它人员进入实验室或为他人进行实验测定。

 

5、不得用仪器设备的计算机做与仪器功能无关的工作;严格按各台仪器的操作规程操作。

6、仪器设备使用完后必须填写使用记录,包括使用日期、仪器状况等内容,并签字。各台仪器设备的说明书、资料等将设固定保存处,阅读完后请放回原处,不得带出室外。 

7、一般共用仪器设备,指定使用频率较高的学生负责。若仪器设备发生故障,须及时通知该仪器负责人,操作人员不得自行处理。

8、 严禁在实验室留宿。晚23时未完成实验的人员必须与值班人员联系进行登记,登记后该实验室当晚的一切安全工作由登记人负责。

9、实验结束离开实验室前,必须检查各项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水、电,确保关闭电源、水源和门窗。,并搞好实验室台面及地面的卫生。

 

三、贵重仪器设备管理

1、贵重仪器设备如原子吸收、液相色谱等由中心指定的老师或实验员负责,研究人员使用前需填预约单,经导师同意后,由仪器负责人安排时间使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实验。

2、按使用次数或所测样品量收取一定的使用费(可年终一次性结算);当出现故障需维修时,按实际使用比例收取维修费用。

3、原则上由专人负责贵重仪器设备的操作;如果学生独立上机操作,必须接受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才能上机。

4、不得用仪器设备的计算机做与仪器功能无关的工作,严格按各台仪器的操作规程操作。

5、仪器设备使用完后使用人员必须填写使用记录,包括测试项目、机器状况、机时数(或费用)等,并签字。

6、若仪器设备发生故障,须及时通知有关负责人,操作人员不得自行处理。

7、各台仪器设备的说明书、有关资料将固定保存处,阅读后请放回原处,勿带出室外。 

四、赔偿与处罚

.由于下列原因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实验室设施损坏的,使用者应按规定赔偿 
 1  不听从指挥,不按技术操作规程或规定要求操作。 
 2  不按制度又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改仪器设备。 
 3  尚未掌握操作技术或了解性能及使用方法,轻率动用仪器设备。 
 4  未经批准,擅自将仪器设备携出本室外造成损坏或丢失。 
5  其他由于不遵守规章制度造成的损坏或丢失。 
2、对于因以上五种情况造成仪器设备、设施损坏的,除按相应规定赔偿外,视情节轻重,停止其一个月以上实验操作。

3、对违反其它实验室管理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停止其一个月以上实验操作。

以上规定由实验中心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植物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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