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及研究生:
根据《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19号)和《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25〕301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做好2026年度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基础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的除外)。符合要求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研究生可参加2026年度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
二、奖励比例及标准
1.奖励比例:符合参评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为100%;符合参评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为40%。各培养单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名额按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核拨指标执行。
2.奖励标准:博士研究生12000元/人,硕士研究生10000元/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参评资格:
(1)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欠缴学费和住宿费的(已办理绿色通道的新生除外);
(2)学期考核不合格的;
(3)保留学籍的(国家公派留学、学校联合培养除外);
(4)受纪律处分仍在处分期的;
(5)其他经学校认定不具备参评资格的情形。
三、评选流程和要求
1.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按比例将指标下发给各学科。
2.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联系学科主任,向所属一级学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小组申报;
3.各学科根据分配的名额,依据《吉林大学植物科学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的基本要求进行审核评定,各学科最终提出获奖人员名单,填写《2026年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学科主任于10月15日下班前将纸质版交413邓松。
4.学院通过后进行网上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在公示期结束一日内获奖研究生向科研办提交《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附件:植物科学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