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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植物科学学院第二届博士研究生 “求实”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0-02 点击数: 来源:

为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博士研究生安心科研,激励博士研究生取得高水平科研成果,学校设立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求实”奖学金,作为国家奖学金的补充。按照《吉林大学博士生“求实”奖学金评选办法》(校研工字[2022]5号)要求,为做好吉林大学第届博士研究生“求实”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基础学制内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脱产学习)

二、评选人数及奖励金额

学校每届评选博士研究生140人,奖励总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具体设置如下:

1.一等奖20人,奖励人民币3万元/人。

2.二等奖20人,奖励人民币2万元/人。

3.三等奖100人,奖励人民币1万元/人。

植物科学学院推荐名额为1人。

三、评选条件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敢于担当、不懈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无违法违纪行为。

4.身心健康,具有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尊敬师长,热爱集体,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

5.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激励和带动身边同学敦品励学、奋发向上、顽强拼搏。

6.参选人员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在当前评奖学历阶段还必须在以下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1)热爱科学研究工作,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当前学历期间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在“五个价值”(科学价值、技术价值、文化价值、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突出;参考细则为国家奖学金细则

(2)在热心公益、服务社会等方面事迹突出;

(3)自强自立,拼搏进取,在励志成才方面事迹突出,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

(4)荣获国家级荣誉称号。

四、评选程序

1.本人申请研究生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参评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科研办公室对申请人材料进行确认,并组织申请人参加学院评审委员会答辩

3.成果核算办法按照国家奖学金评比成果核算,相关表格在国家奖学金通知附件中下载。

4.学院排序公示,推荐第1名为候选人

六、其他

1.同一学年,国家奖学金与“求实”奖学金不可兼得。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求实”奖学金可以空缺。

2.已用于参评过国家奖学金和“求实”奖学金且获奖的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3.申请时间与国家奖学金时间安排一致。材料由王帝收取。


附件:相关表格及评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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