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春季是火灾事故的高发期,做好春季防火工作是学院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贯彻落实好学校关于春季防火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的防火工作实际,有效预防和杜绝火灾事故,确保学院春季防火安全,学院决定开展春季防火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学校关于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贯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从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保障学院建设发展顺利进行的高度出发,深入开展专题讲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集中整改等活动,切实把防火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活动时间
从4月1日起至5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宣传教育阶段( 2016年4月1日至4月8日)。
第二阶段为自检自查和整改阶段(2016年4月9日至5月20日)。
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5月21日至5月31日)。
四、活动内容
学院春季防火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项活动:
(一)搞好专题讲座,重点学习《吉林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组织收看安全防火教育片。
(二)组织开展生物安全讲座活动,由学院王洪预老师主讲。
(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讲座,由吉林省政安防火培训中心老师主讲。
(四)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活动,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实施,重点排查水、火、电、风和各类危险品等隐患,并将排查情况报学院综合办公室。
(五)学院组织专项排查,做到一个屋一个屋地过,一台设备一台设备地过,确保排查不留死角。
(六)学院进行集中整改,学院能排解的即时解决,学院解决不了的即时上报学部,请学部解决。
(七)建立消防安全通报制度,学院将定期总结讲评消防安全的落实情况,不定期通报消防安全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三、活动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学院院长是防火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院的防火安全;分管领导是防火安全的具体负责人,直接对院长负责;各系、室、中心和基地主任是本单位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向分管领导负责。各级领导务必重视防火安全工作,切实把此项工作摆上日程,做好布置,抓好落实。
二是抓住重点,加强检查。各单位主要责任人要亲自带头监督检查,对重点岗位、重点部位、重点设施设备要严防死守。要加强大风天的用火用电管理,增加值班值宿人员防火巡查频次。
三是坚持经常,即查即改。始终保持消防安全的警惕性,做到会议常讲、工作常抓、警钟常鸣,发现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不等、不拖、不靠,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任何单位、个人、课题组和实验室负责人不得以影响教学科研为借口,阻碍消防安全工作的执行和实施,出了问题按照“单位自管、隐患自查、责任自负”的原则进行处理。
植物科学学院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