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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植物科学学院工会“职工之家”管理制度

日期:2021-10-26 点击数: 来源:

第一条  工会“职工之家”以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丰富学院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为宗旨。

第二条  工会“职工之家”由学院工会统一管理,凡本院教职工均可在室内活动,室内一切器具用品均不得外借。

第三条  凡在工会“职工之家”活动时,均应服从管理,保持环境整洁安静,不得损坏一切器具用品,不提倡在室内吸烟。

第四条  严禁在工会“职工之家”内进行赌博和其它一切不健康的活动。

第五条  工会“职工之家”管理人员负责做好器具用品的保管、室内清洁、活动结束后的物品摆放等工作,活动结束后关好电源和门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