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大学从事有害健康工作人员营养保健的规定》的第二条规定:接触化学、生物类有毒有害和物理致害因素工作中“甲级”标准,可享受甲级营养保健津贴。经个人申报,学院资格审查,现将王永明享受甲级营养保健津贴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具实名以邮件或微信形式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5日-2025年3月27日
联 系 人: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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