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的指导意见(试行)》(校发〔2018〕611号)的有关精神和《关于2026年春季学期专业(类)本科生专业分流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制定植物科学学院2025级植物生产大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公示如下:
附件:《植物科学学院2025级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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